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 作者:济南诚贯
  • 发表时间:2026-03-17 00:43

问: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


答:

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践中,出于防止子女和现有管理团队的冲突等方面的考虑,可以将股权进行拆分,无论在权能上或数量上,都可在章程中明确。

比如:分红、表决、剩余财产分配等权能的一部分可以给继承人,其它部分可以给指定的其他人;

比如:股权只给10%不给1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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