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时,是否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作者:济南诚贯
  • 发表时间:2026-03-17 00:53

问:股权转让时,是否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答: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践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法律虽然明确申请人无须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但不同区域的市监及软件认证的要求不一样,需要提前进行了解后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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