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入税后常见问题解答
  • 作者:济南诚贯财务
  • 发表时间:2021-01-10 11:30
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山东省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纳税人和缴费人来电咨询情况,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度较高的部分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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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山东省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2.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收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3.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缴费?
 
4.山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业务,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5.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自主缴纳社保费?
 
6.微信缴费时出现“未查询到此人的参保险种信息,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时该如何处理?
 
7.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查询社保缴费情况?
 
8.山东省城乡居民多缴的社保费可以退费吗?
 
 
 
1.自2020年11月1日起,由山东省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6号)第一条征收范围规定,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2.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收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20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山东省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人员变更登记,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企业应于每月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
 
 
 
3.山东省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缴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20年第6号)第三条规定:“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自助办税(费)终端、单位客户端、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以及商业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
 
 
 
4.山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业务,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2020年第6号)第四条规定,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5.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自主缴纳社保费?
 
答:山东省内城乡居民自主缴费方式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缴费: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办理。
 
(2)通过微信端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社保费-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注册登录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即可。
 
(3)通过支付宝端缴费: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确认授权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缴费。
 
(4)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在弹出页面点击右上角的“登录”,在弹出页面下方扫描“移动办税”二维码,下载app
 
(5)通过银行柜台、银行移动终端、银行二维码或银行手机APP等:根据银行要求提交资料进行缴费。
 
(6)通过税务局办税大厅缴费(不推荐):带身份证到缴费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办税大厅(或政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缴费。
 
注:不推荐原因——若缴费环节存在问题,缴费人可能需多次往返大厅;部分地市未开展该项服务;大厅人多排队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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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微信缴费时出现“未查询到此人的参保险种信息,如需获取帮助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时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出现上述提示,则需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当前缴费人尚未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办理参保登记。
 
第二种情况,近几日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但该参保登记信息尚未传递到税务机关。
 
第三种情况,去年缴纳过居民医保的,也有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的情况,主要依据各市医保当地政策。如济南,①原采取集体申报方式办理参保登记的村组、学校、社区,今年仍由集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同医保往年范围一致),请等待原集体通知。如需自行缴费,需要先向村组、学校、社区询问是否已办登记。②原莱芜地区缴费人需要全部重新登记,更新为济南格式,包括新生儿身份居民。
 
 
 
7.山东省内城乡居民通过什么途径查询社保缴费情况?
 
答: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查询途径如下:
 
(1)缴费人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
 
a.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app: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局后,进入“社保费缴纳”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自己)选择自己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b.通过微信端:缴费人登录山东税务公众号后,进入“社保费”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自己)选择自己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缴费人注册登录后,选择“社保查询”模块,选择自己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c.通过银行柜台:查看交费时的银行回单。
 
d.通过税务局办税大厅(不推荐):带身份证到缴费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办税大厅(或政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查询。
 
注:不推荐原因——若缴费环节存在问题,缴费人可能需多次往返大厅;部分地市未开展该项服务;大厅人多排队耽误时间。
 
(2)缴费人查询代他人缴纳的缴费记录
 
a.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或app: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局后,进入“社保费缴纳”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代缴人并没有在列表管理中删除过代缴人,并替代缴人缴费成功。)选择代缴人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b.通过微信端:缴费人登录山东税务公众号后,进入“社保费”模块,选择“社保费缴费查询”模块,(在此之前请确保在缴费页面添加过代缴人并没有在列表管理中删除过代缴人,并替代缴人缴费成功。)选择代缴人的姓名,选择相应的缴费日期和险种,点击“查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缴费成功的记录。
 
c.通过银行柜台:查看交费时的银行回单。
 
(3)缴费人查询通过所在村委会代缴的缴费记录
 
由村委会有关人员以虚拟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点击“我要办税”——“委托代收社保费”——“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城乡居民虚拟户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根据提示操作打印缴费证明。
 
(4)缴费人查询通过第三方委托代收机构代缴的缴费记录
 
第三方委托代收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委托代收社保费”——“查询统计”——“城乡居民虚拟户明细数据查询”,根据系统提示操作。该查询结果可以导出。
 
(5)通过人社部门查询社保费缴纳记录。
 
 
 
8.山东省城乡居民多缴的社保费可以退费吗?
 
答:城乡居民社保费:(1)联系缴费人所在辖区的税务局办税大厅(或政务大厅)的社保专窗,根据要求提交资料,等待人社、医保部门审核后,通过人社、医保部门退还。
 
(2)济南辖区缴费人登录“济南税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办税导航”,在社保退费模块下发起微信退费,提供相关资料,等待人社、医保部门审核后,符合退费条件的由人社、医保部门退还。其他市局将陆续上线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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